转让尚未足额实缴的出资股权,其出资义务由何方承担?

股东确定出资额后,如果一直没履行出资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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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必须按约定进行出资义务,否则当公司最后承担债务时,就得要股东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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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应该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来承担。无约定的,一般由转让人承担,如果受让人知情仍受让的,由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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