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分房没分到?

因建房发生纠纷的,双方之间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处理,涉及土地纠纷的,也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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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看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户口上未迁出,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能够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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