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长期以来从未使用过的户口要注销是很困难的,怎么办?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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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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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注销规定具体如下:1、两个户口注销时,对于户口多次迁移以及迁入手续不规范而出现的重复户口,按照两个户口登记先后顺序注销后登记的重复户口;2、对于重复户口原因无法查明,且又找不到原始资料的情况,按照当事人的意愿保留其中一个户口,在注销另一个户口时应该确保没有违法行为方可注销。重复户口若是需要注销时,要求公民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注销即可,注销以后该户口所办理的所有资料被视为无效资料。双重户口不让注销原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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