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需要多久,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迁户口的时间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5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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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有时间限制。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依据过期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在取得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先持所需证件材料等,向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通过审核后签发准迁证,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向现户籍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和其他证件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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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这个准迁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十天,所以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失效。
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
1.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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